2016年4月14日晚,金融1303班在線上進行了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為主題的班會讨論,班級的同學非常踴躍的在微信群裡發表自己的看法。
以其中幾個同學為例,劉明明介紹了本法所稱恐怖事件的定義,是指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
王佳程說道 :《反恐怖主義法》全面系統地規定了我國反恐怖工作的體制、機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成為我國依法打擊暴恐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産安全以及加強國際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證。
謝微闡述了《反恐怖主義法》的意義:《反恐法》是在總結了近年來我國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工作的經驗,借鑒國外有效做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是一部規範政府和社會開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
蔡佩仙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刑法修正案适應了我國當前反腐敗形勢,回應了人民群衆的呼聲,為刑九中終身監禁的規定點贊。
苟華英說:本次刑法修正,正對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安形式,對有關懲治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腐敗犯罪,擾亂社會秩序犯罪等刑法規範做了大幅度修改完善,内容豐富且非常重要。
經過我們班級這次關于刑法修正案九和反恐怖主義法積極熱烈的讨論,我們對國家的刑法和反恐怖主義法有了更深的認識和了解,也增長了在公共場合應對恐怖事件的的能力。通過《反恐怖主義法》的實施,表明了我們國家對恐怖主義的态度已經非常堅決,以非常明确地态度即立法,表現出我們對恐怖主義的反對态度。
撰稿人:張陽媚